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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
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
總務處所轄場地借用資訊

本文件旨在整理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總務處所轄場所之借用、收費與管理規定,以供校內外單位參考。

校園導覽圖
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園導覽圖

場地與收費標準

總務處所轄場地包含會議室、劇場、教室及戶外大草地。 收費標準依各場地與時段有所不同。

場所名稱 (容納人數) 主要設備 時段 平時收費 (元) 國定例假日收費 (+25%) (元)
使用空調 不使用空調 使用空調 不使用空調
行政會議室
(由秘書室辦理)
投影機、投影幕、麥克風 上午/下午/晚間 4,800 4,600 6,000 5,750
第一會議室 (20人) 投影幕、麥克風 上午/下午/晚間 4,800 4,600 6,000 5,750
綜合教學大樓方型劇場 (396人) 投影機、音響、DVD、E化講桌/舞台、拼接電視 上午/下午/晚間 19,200 18,000 24,000 22,500
學生活動中心演藝廳 (430人) 舞台、投影機、音響、DVD、E化講桌/舞台 上午/下午/晚間 20,000 18,800 25,000 23,500
學生活動中心階梯教室 (300人) 投影機、桌板椅、白板、E化講桌 上午/下午/晚間 14,400 13,200 18,000 16,500
大草地 (A/B/C區) 上午/下午 6,000 (無空調) 7,500 (無空調)

收費備註

  • 保證金:會議室5,000元;劇場/演藝廳10,000元;教室3,000元;戶外場所5,000元。
  • 時段定義:各時段以4小時為限,最晚使用至晚間9:30。
  • 校內單位優惠:主/協辦活動者,場地費以5折收費。 若活動未收費且無補助,可專案簽准免繳。
  • 身心障礙團體優惠:若活動未收費且無補助,場地費得減免50%。
  • 其他費用:例假日及非上班時間需負擔管理人員工作費。 於大草地搭設舞台棚架需加收1/2場地費作為草皮維護費。 提前彩排或佈置(不開冷氣)需繳納1/2場所使用費。

場地借用申請辦法

申請流程

  • 校內單位:應於使用前3個工作日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。 學生社團需先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核准。
  • 校外單位:應於使用前2週備文向總務處事務組辦理申請。
  • 長期/大型活動:需於使用前1個月提出申請。
  • 繳費:經同意後,最遲應於使用前10個工作日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費用及保證金,逾期視同放棄。

使用與退費規定

借用人責任與規定

  • 借用單位應優先用於教學、社團活動、演講、會議或學術研討會。
  • 場地佈置、接待、茶水等庶務工作由借用單位自行辦理。
  • 未經許可不得擅接電源或任意釘掛。
  • 借用單位應負責維護公物,若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。
  • 活動結束後應立即將場地復原並負責清潔,否則將加收清潔費或沒收保證金。
  • 若有違反校方規定、妨害師生活動、擅自轉讓場地等情事,校方得隨時終止使用且不退費。

退費原則

  • 申請取消:因故取消,應於使用日7個工作天前以書面提出,已繳費用及保證金可無息退還。
  • 未依時使用: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若未按時使用且未依規定取消,已繳費用不予退還(保證金除外)。
  • 校方取消:若校方因緊急需要而取消,將通知申請人變更時間或場地;若無法變更,將無息退還所有已繳費用。

相關管理辦法

本校為有效管理場地,訂有「總務處所轄場地借用管理要點」。 所收取之場地設備管理收入,均繳交校務基金統籌支應相關費用。 場地收支保管設有專帳處理,並由相關主管與主計人員負責。 所有場地借用辦法及收費標準,皆由管理單位衡酌成本後,經校內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。

聯絡資訊

  • 聯絡人: 廖明曄
  • 電話: 049-2910960 分機 2450
  • Email: liaomy@ncn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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